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非遗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月4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通过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充分发挥老字号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知》指出,要加强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动。一方面,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另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老字号传统工艺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老字号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及时进行文物认定和定级,提升老字号文物保护级别。将拥有重要价值文物的老字号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经营场所原址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推进“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保存展示老字号发展史料,以电子化方式集中展示相关丛书、画册、视频,展示老字号形象,讲好老字号故事。
此外,《通知》要求,通过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联动文化旅游资源、营造体验消费场景等方式,促进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利用。结合地域民俗和地方特色,加强老字号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等工作衔接,更好发挥中华老字号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更多区域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与文化馆、博物馆加强联动,共同举办消费促进和文化传播活动,打造特色新业态和消费新场景。